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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第二批)“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教高办〔2015〕5号

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为重点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014年省教育厅启动实施“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简称“人文英才计划”)。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5〕2号),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第二批)“人文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院校均可申报。

(二)截至2015年5月1日,申报人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三)申报条件。按人文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二、申报限额

第二批“人文英才计划”拟遴选学者50名左右。

申报限额,“985、211”院校每校10名,其他本科院校每校7名,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每校3名,其他高职院校每校1名。

三、评选程序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排序后上报省教育厅。

推荐候选人须经学校(院)教学委员会或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议遴选。

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通知。

四、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1.学校申报公文;

2.候选人申报汇总表(附件1);

3.候选人申请书(附件2)。

(二)申报方式。

请各高校于2015年5月11日(星期一)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公开公正择优推荐。

(二)各高校须将候选人情况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7天,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上报。

(三)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请书,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学校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田博、周淼

电 话:029—88668916、88668917

电子邮箱:tianbo@mail.xjtu.edu.cn

附件:1. 第二批陕西高校人文英才计划申报汇总表

2. 陕西高校人文英才计划申请书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月7日

附件1

第二批陕西高校“人文英才计划”申报汇总表

集团(盖章):

排序

姓名

所在学院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学科门类

研究方向

手机号码

附件2

陕西高校“人文英才计划”

申 请 书

填表人

专业技术职务

所属学科

研究方向

所在学校(公章)

填表日期

西

填写说明

一、内容要求实事求是、文字精炼。

二、内文用小四号宋体字,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字体,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三、各栏不够填写时,可自行加页。

四、信息表中主要填写人文社会科学有关的内容。

一、基本情况

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

所属学科门类

行政职务

研究方向

电子邮箱

所在工作部门

(院、系、所、实验室、中心)

通讯地址及邮编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个人简历(自大学填起)

起止年月

地点

学习、工作单位

任职

获奖情况

获奖项目名称

奖励类别(等级)

授予单位

获奖时间

本人排名

二、教学工作经历

三、承担的主要科研任务及其完成情况(不超过10项,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经费(万元)

起止年月

负责或参加

项目来源

四、主要教学、科研创新成果的创新点、理论价值、应用价值、国内外同行评价(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重要论著及被引用情况(不超过10篇、部,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论文、专著名称

年份

学术期刊或出版社名称

(期)

作(著)者名次

引用

次数

六、其它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可附页)

本人签名: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七、学校意见

八、教育厅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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